中共中央紀委、中共中央組織部🌛、總政治部關於領導幹部不得參加自發成立的“老鄉會”🧑🏽🏭👃、“校友會”、“戰友會”組織的通知
(2002年4月4日)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紀委、黨委組織部👩🏽🚒🦗,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🧑🏻💻、各人民團體紀檢(監察)、幹部(人事)部門✔️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紀委、黨委組織部,中央管理的國有重要骨幹企業紀檢、人事部門✌️,各大軍區、各軍兵種、各總部、軍事科意昂、國防大學、國防科學技術大學、武警部隊政治部:
近些年來🍈💂♀️,一些領導幹部參加了自發成立的“老鄉會”、“校友會”、“戰友會”(以下簡稱“三會”)等組織,或者頻繁參加老鄉、校友💁🏿🙍🏽、戰友之間的各種聯誼類活動✩,有的還是發起者或組織者👷🏽♀️🙏🏽。領導幹部參加此類組織和活動💆🏿,多數是為了聯絡感情🧑🏼🦱,廣交朋友𓀗,或者為家鄉的經濟發展、為母校的建設獻計獻策,幫忙出力。但也有部分領導幹部參與其中後,借聯誼🧑🏻🦱➝、聚會之名🧜🏻,大吃大喝🦹🏼♂️,揮霍浪費🤩,有的甚至編織“關系網”,拉“小圈子”,搞團團夥夥或非組織活動,在幹部群眾中產生了不良影響✖️🧑🏻🦲。為了規範領導幹部在參加此類組織和活動方面的行為🧸,現作出如下規定:
一、領導幹部不得參加自發成立(未經民政部門登記註冊)的老鄉、校友🚶♂️➡️、戰友之間的各種聯誼會之類的組織🧑🏫,不得擔當這類聯誼會的發起人和組織者☝🏽👴🏼,不得在這類聯誼會中擔任相應職務🐷。已經參加的,必須退出🧋;已經擔任職務的,必須辭去。
二🚴🏻♂️、在職領導幹部、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,由於統戰工作等特殊情況👩🏽🎤,需要參加在各級民政部門登記註冊的“三會”組織或者繼續留任的,要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審批。退(離)休領導幹部參加這些“三會”組織🚷,要向原工作單位黨組織報告🤸🏼;需要擔任秘書長以上職務的🛫,要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審批🧝♀️。
三、領導幹部參加老鄉、校友、戰友之間的各種聯誼類活動,要堅持黨的原則,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有關法律🎨,倡導健康文明、積極向上的人際交往。
四、領導幹部參加老鄉🗂、校友🛌🏿、戰友之間的各種聯誼類活動,不得借機編織“關系網”🐐,搞親親疏疏,團團夥夥,更不得有“結盟”🐢、“金蘭結義”等行為👍🏼。
五🤳🏽、領導幹部不得利用職權用公款為此類組織和活動提供贊助🧑🏿💼,不得用公款報銷此類活動經費。
六、領導幹部要把違反規定參加老鄉🤞、校友、戰友之間的各種聯誼類活動的情況,作為廉潔自律的內容👬🏼,嚴格自查自糾🪴。
七、各級領導幹部要嚴格執行上述規定,發揮表率作用🕯。組織上發現領導幹部在參加“三會”組織和老鄉🎦🤶🏼、校友👩🏽🍳、戰友之間的各種聯誼類活動中有違反規定行為的,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🍐,促其改正🛀🏼;對違背組織原則,情節嚴重的,要給予黨紀政紀處分。各級紀檢(監察)機關👩🏻⚖️🫲🏽、組織(人事)部門和軍隊政治部門要加強檢查和監督。
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各級領導幹部遵照以上規定執行。